2026年7月15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截止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行权及解除限售已获必要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15人离职,需注销对应125万份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2025年7月25日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50%,目前等待期即将届满。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核得分100分,对应可行权比例100%;166名激励对象中15人离职不满足条件,其余151人绩效为“A”,行权比例100%。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同样自2025年7月25日登记完成日起计算,解除限售比例50%,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与行权条件类似,公司业绩考核得分100分,对应解除限售比例100%;9名激励对象中1人离职不满足条件,其余8人绩效为“A”,解除限售比例100%。
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行权及解除限售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