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源材质完善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运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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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5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公司系以深圳市富易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方式设立,于2016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A股,2023年12月18日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GDR,2026年6月23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H股。

公司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完成公开发行H股后,股份总数为1,495,234,139股,其中A股普通股1,345,710,639股,占比90%;H股普通股149,523,500股,占比10%。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也可减少注册资本,还可在特定情形下收购本公司股份。

股东享有获取股利、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需遵守相关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多项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公司还设置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与发展管理等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需遵守相关任职要求和职责规定。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制度,可采取现金、股票等方式分配股利。此外,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业务。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司因多种原因解散时需进行清算。章程还对通知与公告、修改章程等事项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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