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不超3亿元投向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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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7月16日,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本次发行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中信建投证券的阮橙、胡昱澄。德龙激光成立于2005年4月4日,于2022年4月29日上市,注册资本10,336.00万元,主营业务为高端工业应用精密激光加工设备及其核心器件激光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本次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已获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等规定,不存在不得发行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人存在一定风险,包括审批、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等发行相关风险,核心竞争力、经营、财务、行业、宏观环境等市场和经营风险,以及募投项目实施、市场、经营规模扩大等风险。

激光行业前景良好,有现有应用深化与新兴场景涌现的特点,但国产激光器在高端领域与国际领先水平有差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财务结构将优化,但每股收益短期内有被摊薄风险,长期有助于提升综合竞争力。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完善,近三年分红情况符合规定。保荐人对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将在后续报告中披露;保荐人在本次保荐业务中无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发行人聘请境外法律机构提供服务,相关行为合法合规。此外,该项目通过了保荐人内部立项审批、投行委质控部审核及内核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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