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8日,湖南裕能发布《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及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公告。
制度适用于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全过程,包括准备、申请等阶段,且适用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企业。规定公司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及国家机关工作秘密的,应规范保护,确定国家秘密密级需先采取措施并报相关部门。
公司及服务机构应遵守法规和制度,不得泄露秘密、损害利益。提供涉及秘密的文件资料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备案,不确定是否涉密的应报相关部门确定。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档案需国家档案局批准方可披露。
公司提供文件时应按保密规定处理并说明情况,服务机构需保存说明。双方提供涉密文件应签保密协议。若服务协议条款不符规定应协商修改,发现泄密应及时补救并报告。
服务机构境内工作底稿应存境内,出境需办手续,涉密的有严格管控。境外监管机构检查需通过合作机制,公司配合需经同意。公司应定期自查并可检查服务机构,违规者将整改,拒绝整改可报政府部门,违法者将追究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