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合规性获法律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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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28日,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保隆科技前身为上海保隆实业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2005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上市。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具有实行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激励计划(草案)》于2026年1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数量293.30万股,占2026年1月26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37%,授予人数351人。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授予日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需在60日内完成授予登记等程序。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解除限售比例均为50%。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18.68元,其确定方法符合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满足公司和个人层面的条件,解除限售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亿元,2027年不低于120亿元)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等现阶段应履行的程序。后续,公司还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召开股东会审议等。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规定,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实施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关联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本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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