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8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公告显示,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规定,其核查后表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亦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或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相关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华泰联合证券:泰凌微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无重组受限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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