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29日,中科曙光发布《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12月6日,中科曙光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63,115,784股,扣除已回购的784,041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462,331,743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2025年12月9日、12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议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363,222.01元(含税)。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2026年1月14日收盘价93.43元/股计算,本次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