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30日,新筑股份发布关于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该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新筑股份控股子公司晟天新能源的控股子公司桔乐能为反诉原告、本诉被告。一审判决桔乐能支付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137,357,322.71元及利息(自2025年9月15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止),原告在该金额范围内对涉案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同时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本诉和反诉案件受理费分别由原、被告按相应比例负担。
如不服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鉴于双方均可上诉,案件最终结果不确定,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