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2月05日,国轩高科发布《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 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
规划制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兼顾公司发展与投资者回报,制定时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阶段等多因素。未来三年,公司强化回报股东意识,优先现金分红,满足生产资金需求时原则上按年度分配,有条件可中期分配。
利润分配政策上,基本原则是考虑投资者回报、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优先现金分红;具体政策为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现金分红需当年盈利、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净利润10%,近3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净利润30%,还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设差异化比例;发放股票股利需经营好且董事会认为必要;满足条件应每年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经经营层拟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股东会审议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制定方案时董事会需研究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不进行现金分红需说明原因等。遇不可抗力或经营重大变化可调整政策,经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股东会批准,且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披露分红政策情况,证券部征求股东意见。规划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