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发制定舆情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经营与投资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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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0日,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告。

制度目的是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处理舆情对公司的影响,保护投资者权益。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公司设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舆情工作组负责舆情处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舆情信息采集。

舆情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广、影响大、使公司受损或股价变动的负面舆情;一般舆情指其他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主动承担。

报告流程为部门人员先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核实后报董事会秘书,一般舆情报组长,重大舆情报工作组及必要时上报监管部门。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需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采取调查、沟通媒体、与投资者沟通、澄清、法律维权等措施。

制度还规定,若公司人员迟报等造成损失、违反保密义务或媒体编造虚假信息,公司将根据情节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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