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7日,铭利达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2月27日14:3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9:15 - 15:00,地点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1号同方信息港F栋32楼会议室,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陶诚主持,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参加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8人,代表股份数为263,147,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714%。其中现场会议8人,代表股份占66.7774%;网络投票50人,代表股份占0.3940%。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数为1,543,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0%。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见证律师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建设肇庆新能源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62,974,180股,占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3%;反对162,100股,占0.0616%;弃权10,800股,占0.0041%。中小股东同意1,370,5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975%;反对162,100股,占10.5028%;弃权10,800股,占0.6998%。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魏蓝、陈珍琴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