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6日,合盛硅业发布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具备发行条件,此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还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元,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对象不超35名,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即不超354,662,082股。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8亿元,用于鄯善硅基新材料产业基地8×75MW背压机组(一期)41亿元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17亿元。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股份限售6个月,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多项议案,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后续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