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上市后完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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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华盛锂电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公告。

草案指出,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草案明确了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范围,如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

在提名、选举和更换程序方面,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

独立董事需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等职责,还可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承担相关费用,给予津贴等。该制度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于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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