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完善董事会治理,设五大专门委员会提升决策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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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0日,国星光电发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发展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由3 - 5名董事组成,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应过半数。

各委员会职责明确,如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审计工作等;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发展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研究公司中长期战略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管薪酬考核标准;风险管理委员会指导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

细则还规定了专门委员会议事程序,如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其他委员会可按需不定期召开。会议需遵循相关规定,提案一般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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