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推进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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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3月4日,董事会发布会议通知,载明会议相关事项。会议于3月2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廖济贞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62人,代表股份117,110,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6%。

会议对已公告的全部议案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11项议案均获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同意103,705,246股,占比88.5532%;反对12,741,406股,占比10.8798%;弃权663,960股,占比0.5670%。

本所律师和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负责计票、监票,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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