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2日,华灿光电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遵循合法性、适应性、组合投资优化和最大限度控制风险等原则。公司对外投资主要方式有长期股权投资、短期投资等。
在审批权限方面,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按程序上报,重大投资事项按规定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证券投资方面,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投资,满足一定条件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委托理财需建立专项制度,满足特定额度要求也需相应审议。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遵循相关原则,套期保值业务有明确类型,部分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制度还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在转让与收回方面,规定了可收回和转让的情形及相关程序。同时明确了实施、检查和监督的要求,以及责任追究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