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2日,华灿光电发布对外担保制度公告。
制度规定,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管应审慎控制对外担保,防范风险。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如借款、开立信用证等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任何组织不得强制公司担保。
公司可为符合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如业务互保单位、有重要业务关系的单位及控股子公司等。为控股、参股公司担保时,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担保前需调查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审批权限明确,部分情形需股东会审批,如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担保合同需书面订立,明确条款,经财务负责人审查。
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信息,担保后由计划财务部监控后续事宜。若被担保人违约,公司应采取补救措施,履行担保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相关人员违规需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