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顺利召开,议案表决通过率达97.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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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23日,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7日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于3月23日下午2:0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实际时间、地点及方式与通知一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9,645,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604%;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表决的股东共计36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9,408,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25%;中小投资者股东共36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8,688,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21%。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人资格。

会议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与通知一致,现场未修改议案或提出新议案。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880,062,762股,占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77%;反对18,957,770股,占2.1086%;弃权32,800股,占0.003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89,698,006股,占90.9000%;反对18,957,770股,占9.0842%;弃权32,800股,占0.0157%。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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