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6日,高盟新材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经2026年3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包括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及不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独立董事按股东会批准标准领津贴。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分配与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遵循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等原则。股东会决定董事报酬、审议批准制度及修订;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职等情况,批准高管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总经理制定高管绩效考核办法、拟定绩效薪酬分配方案。
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和个人考核确定,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挂钩。
薪酬体系会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调整。若公司由盈转亏或亏损扩大,高管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需披露原因。董事、高管任职期间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形,公司将重新考核并追回部分或全部已支付的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