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8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股东购买东莞硅翔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浙商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
核查显示,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聘请浙商证券为独立财务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及审阅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评估机构,这些均为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除上述聘请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和上市公司的聘请行为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