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客车制定董事及高管离职制度,规范减持与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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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30日,宇通客车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和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期届满及解任等离职情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在任期届满前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公司应在两交易日内披露。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在特定情形下,原董事需继续履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董事离任,同时辞去相应职务。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将按规定解除职务。离职后,需做好工作交接、申报信息,忠实义务六年内有效,责任不因离任免除,承诺未履行完毕需继续履行。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特定情况除外)。若违反制度,公司有权追偿,离职人员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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