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广日股份发布公司章程修订公告。本公司系1993年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7,206,229元。
在股份方面,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普通股,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加资本,如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在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形除外。股份转让也有相应规定,如董高人员任职期间转让股份受限等。
股东和股东会方面,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同时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其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和决议等都有详细程序。
董事会由五至十九名董事组成,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董事会可设专门委员会,如提名、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
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等职权。公司还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财务会计制度方面,公司按规定制定财务制度,定期披露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实行持续、稳定政策,有明确的分配原则、形式、条件和决策程序等。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和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决定。
此外,公司在通知和公告、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以及修改章程等方面也都有相应规定。此次修订的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