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艾比森发布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岑维先生、张强先生、赵九利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三位独立董事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任职经历,以及他们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均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他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并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等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艾比森独立董事通过独立性自查,符合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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