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4日,三利谱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其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薪酬标准和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考核、监督制度执行;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标准和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方案,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薪酬标准方面,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其他职务薪酬标准领薪并考核;独立董事和未任职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任职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中长期激励可采取股票期权等措施。
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制度执行,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依据经审计财务数据。董事、高管薪酬为税前金额,代扣代缴个税。离任者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若财务报告追溯重述,需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违规造成损失的,减少或追回相关收入。
薪酬调整应适应公司发展,董事薪酬调整需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会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等。若公司盈利转亏或亏损扩大,而董事、高管平均绩效薪酬未降,需披露原因。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