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8日,宁德时代发布《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4月3日15:00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公司科技大楼一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78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851,122,0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099%。
会议审议通过了17项议案,包括《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的议案》等。其中,特别决议事项《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2026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