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新材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规范股东会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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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3日,有研新材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该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

规则规定了股东会的召集方式,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持股10%以上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案内容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会议通知需提前20日(年度股东会)或15日(临时股东会)公告。

股东会召开时,应设置现场和网络等表决方式,对提案逐项表决,涉及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永久保存。若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规,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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