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1日,超颖电子发布《关于超颖电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超颖电子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5万份,约占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8581%,其中首次授予339.70万份,预留授予35.30万份。激励对象共计44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亲属。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72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6.16元/份。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分年度进行,以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指标;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规定组织实施。
截至目前,超颖电子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议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