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1日,光大同创发布《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该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程序,2024年2月至2026年4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并进行了公示和信息披露。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是,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满足触发值,不可解除限售的比例为100%,需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7300万股(调整后)。回购价格经权益分派调整及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后约为18.96元/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517,608.00元,为自有资金。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方面,因8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1332万股不得归属;同时,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均未满足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41.4728万股不得归属,本次合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7.6060万股,该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事项已履行必要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经股东会审议回购注销事项后,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