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3日,石头科技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
规则规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若无法按时召开,需报告相关部门并说明原因。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在股东会召集方面,董事会应按时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需说明理由并公告。若董事会不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费用由公司承担。
提案方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案,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提案等内容,且不得随意变更。
股东会召开时,应设置现场会场并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人数和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后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执行,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董事会再向股东会报告;审计委员会实施的事项,由其直接向股东会报告。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由股东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