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5日,大为股份发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显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需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有4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解除限售程序合规。同时,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所需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也已达成,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有4名,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行权程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