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能源明确委托理财制度,依市值比例划分审批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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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3日,晶科能源发布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管理,提高闲置资金收益,防范投资风险。制度明确,委托理财指公司委托持牌专业理财机构对财产进行投资等行为。理财资金应为闲置自有或募集资金,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需符合相关法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应为安全性高的产品。

审批决策权限根据连续12个月任一时点最高理财余额占公司市值比例划分:10%以内由总经理审批;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50%以上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

日常管理由全球资金管理部负责,财务共享部负责账务核算。若理财出现影响本金安全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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