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9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3月28日公告召开通知,4月24日公告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会议于5月8日14:50在公司未来科技大厦会议室现场召开,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8日交易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和9:15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
截至4月28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68,994,951股。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606,859,976股,占比51.9130%;网络投票股东277名,代表股份114,451,888股,占比9.7906%。
会议审议了多项议案,包括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等。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多数议案同意率较高,如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率达99.9786%;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率99.9876%等。议案2、4、6、7、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7、8实行累积投票制。
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