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5月11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
根据公告,亿阳信通因前期违规担保导致资金被司法划扣,形成控股股东亿阳集团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2026年4月28日),亿阳集团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1,042.73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规定。
此外,作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的和升集团曾承诺,自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以现金方式全额清偿,但截至目前仍未按期履行承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第十五条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亿阳集团和和升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要求两家股东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偿还占用亿阳信通的资金,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亿阳信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被占用资金的清偿问题,将与亿阳集团和和升集团保持积极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清偿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同时指出,本次责令改正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