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5日,迅安科技发布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股东会的议案,并于4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于5月13日14:30在江苏省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关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12日15:00至5月13日15:00。
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7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现场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5313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73320000股的72.4681%,其中网络投票股东0人。
会议审议10项普通决议议案,包括年度报告、权益分派预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占出席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议案6.02、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律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