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瓦星云2025年年度股东会多项议案高票通过,公司治理合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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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6日,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诺瓦星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规定。2026年4月23日,董事会决定于5月15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4月25日发布通知。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5月15日14:30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云水三路1699号诺瓦科技园2号楼3层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按规定时间进行。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共60人,持有公司股份29,523,81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后股份总数的33.2607%。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的议案与通知相符,未修改或新增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29,507,478股,占比99.9447%,中小投资者同意8,169,356股,占比99.8004%;《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情况与上一议案相同;《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的议案》,同意29,507,178股,占比99.9436%,中小投资者同意8,169,056股,占比99.7967%;《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8,168,856股,占比99.7943%,中小投资者同意情况相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29,502,298股,占比99.9271%,中小投资者同意8,164,176股,占比99.737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8,166,756股,占比99.7686%,中小投资者同意情况相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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