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东微半导发布《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公告。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3:30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提请审议的议题有9项,包括《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00人,共计代表股份59,600,576股,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48.6238%。
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均以高比例同意票获通过。如《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59,531,475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59,527,018股,占99.8766%等。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