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1日,达利凯普发布《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达利凯普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5月21日召开股东会,并于4月27日公告相关通知。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5月21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交易系统)及9:15 - 15:00(互联网),现场会议于5月21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2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8,345,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850%。本次股东会就《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等8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各议案均获得通过。如《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208,26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3%;中小股东同意27,219,154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1%。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