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满坤科技发布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及之二。
经查验,发行人本次发行事宜已获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具备发行主体资格,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实质条件,除尚待取得深交所审核意见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外,已满足相关要求。
截至2025年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投入67,445.11万元,使用比例达77.13%,未使用资金有明确后续计划。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曾延期,原因合理且履行了必要程序,目前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本次泰国募投项目在原材料、生产设备采购、员工来源、客户群体等方面与吉安生产基地存在差异。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和销售业务不依赖境外供应商和客户,不存在重大风险。项目产品有明确技术指标,公司具备生产高端产品的技术储备,产品需履行客户验证程序,目前以江西吉安基地产线为基础推进,预计无重大不确定性。
泰国投资环境良好,地缘政治风险可控。泰国泰坤在环保、劳工、土地等方面合规经营,其持有的BOI证书享有8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近期无被撤销风险。项目预计建设期36个月,发行人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备境外实施项目的经验及能力,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新期间内,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继续合法有效,主体资格合规,实质条件依旧满足。前十大股东有所变化,主要股东所持股份无质押、冻结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持续经营无法律障碍。关联交易方面,新期间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主要财产权属清晰,新增专利权,重大债权债务情况正常,税务、环保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均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