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蔡华波出具的提议函,其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提议原因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结合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促进公司发展,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蔡华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蔡华波承诺积极推动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并投赞成票。公司将遵守规定,不在股份发行时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研究制定回购方案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尚需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