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强化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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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1日,慧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2月修订)》公告。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规则。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该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

此外,细则还对会议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规则、记录保存等议事规则,以及协调沟通和委员会工作机构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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