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深圳市利和兴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黄禹岳持有公司股份2,171,076股,占总股本比例0.9288%,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1,060,000股,即不超总股本的0.4535%;利和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778,978股,占总股本比例1.1889%,计划在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1,270,824股,即不超总股本的0.5437%。
本次拟减持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减持原因是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截至公告日,黄禹岳先生及利和兴投资严格遵守此前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且不存在相关规定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