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合康新能发布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 - 2028年)公告。
规划制定原则为在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前提下,重视投资者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考虑了行业趋势、公司经营、股东意愿等因素。
决策程序上,董事会结合公司情况,听取股东和独立董事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并提分红提案。公司当年盈利未分配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方面,利润分配原则是考虑投资者回报、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且符合法规。分配形式有现金、股票等,优先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有条件可中期分配。现金分红条件为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不影响后续经营或重大资本性支出,每年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连续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董事会会根据公司情况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需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派发。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且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审议时提供网络投票。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其现金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