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6日,寒锐钴业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适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循公平、责权利统一、长远发展、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披露。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可委托第三方。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岗位领薪,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相同,仅在公司领薪。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根据考核结果分配,适时调整。
薪酬支付方面,独立董事津贴半年度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管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薪酬按考核结果发,中长期激励按制度执行,可建立递延支付机制。离任人员按实际情况算薪。
若董事及高管出现被交易所谴责、违法违规等情形,公司将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薪酬。因财务造假追溯重述时,也会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部分。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地区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及战略、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等。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情况,可设专项奖励,合理确定薪酬分配比例。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