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3日,富创精密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
该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制度遵循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结合、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结合、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匹配、激励与约束并重等原则。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
董事薪酬方面,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按年支付,不参与绩效考核;外部董事一般不发放津贴,不参与绩效考核;内部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同样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类似。
薪酬会随公司经营状况变化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等。公司可临时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薪酬支付时,公司代扣代缴相关税费后发放。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在职人员出现严重违规等情况,公司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职务津贴。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财务报告,应追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发放部分;其违法违规造成损失的,公司可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部分并追回已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