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6月18日,长城汽车发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会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按规定对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8日至6月17日,公示期满未收到员工对激励对象的异议。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核查后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相关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基本情况属实,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大股东及其亲属等,均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