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长川科技发布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该次股东会于6月29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创智街500号公司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2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轶主持,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85人,代表公司股份327,363,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006%。其中,现场出席10人,代表199,182,503股,占31.3961%;网络投票1,275人,代表128,181,136股,占20.2045%。中小投资者共1,278人,代表128,866,836股,占20.312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结果为同意327,287,43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7%;反对11,500股,占0.0035%;弃权64,700股,占0.0198%。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128,790,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9%;反对11,500股,占0.0089%;弃权64,700股,占0.050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