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电子拟募资不超26亿元,投向AI及智能制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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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12日,生益电子发布《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年11月17日,生益电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并提请股东会审议;12月4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本次发行已获公司内部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生益电子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已在科创板上市交易,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主体资格。经核查,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的发行实质条件。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人工智能计算HDI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100,000.00万元)、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拟投入110,000.00万元)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拟投入50,000.00万元)。

截至2025年9月30日,生益科技直接持有生益电子股份523,482,175股,持股比例为62.93%,为生益电子控股股东;生益科技股权分散,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故生益电子无实际控制人。除生益科技以部分生益电子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不超2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将25,600,000股生益电子股票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外,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形及重大权属纠纷。

此外,生益电子的设立、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公司治理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业务发展目标也与主营业务一致,不存在潜在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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