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芯晟完善董事及高管薪酬管理,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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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03日,美芯晟发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后披露。薪酬实行总额预算管理。

薪酬构成方面,独立董事实施固定津贴制;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薪酬,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内部董事按岗位薪酬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考核确定。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以绩效评价为依据。

薪酬发放按公司内部规定执行,部分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薪酬为税前金额,扣除相关项目后发放。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等调整薪酬标准。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重述财务报告,应追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若相关人员违规,公司可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部分,并追回已支付部分。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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